回到通霄,除了去海邊散步,在樹下發呆,還要請媽媽做點事情。
不讓她為你做點什麼,她總是會很憂鬱。
這一次,我特地給媽媽的一個任務,就是請她幫我去鎮上的五金行,買哪種很台的彩虹袋(台語稱:嘎機阿),她要我給理由,我告訴她最近台北的女生,特別是辣妹,非常喜歡拿彩虹袋去逛街…
她說:「哪我知道,反正你一直都想學辣妹,上次請我去小孩衣服,想穿得特別緊,不也是這個理由…」
我答了聲:「喔!有這事啊,哪你到底是要不要幫我買,我要五、六個?我每一個多付給你十元喔!」
媽媽說:「好啦,等一會上街去幫你買!」
我拿到袋子,興奮的跟媽媽說:「真好,貴不貴?我拿到台北賣給朋友們,肯定一個可以賣到一兩百元的,真好哩!」
當我正陶醉的欣賞著那些袋子時,突然,媽媽激動的指著我罵說:「你這女兒阿,可真沒良心,真過份,一個給我賺十元,自己賺一兩百……」
我當場傻在哪,看她這麼激動,雖然心裡覺得好笑極了,又不好笑出聲音。只好輕聲的跟她說:「這邊有一千元啦!給你啦,別生氣啦!」
沒想到,她不僅沒消氣,去院子跟樹下睡覺的二姐告狀,還打電話給大姐告狀,
更過份的是…在我換上洋裝到院子裡盪鞦韆時,用台語很大聲的說:「你穿這樣看起來真的是肥吱吱的,小心那個鞦韆阿!」
唉,不過就因為一個小事,何必講著麼惡毒、充滿復仇的的話,以後,對於上了年紀的女人,還是當心點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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