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February 12, 2007

家有一寶


有一次,媽媽出參加所謂的旅遊團回來後,跟我們宣布「我們來養一頭長頸鹿吧!」

她花了很多時間,到處詢問,那邊有賣小的長頸鹿,還有長頸鹿究竟吃什麼,我們家該種哪種樹?....


如果有我媽會用Google,她可能已經得逞,我家可能已經養了長頸鹿。還好沒有。


又有一次,打電話回鄉下,她說她在看醫生,我很緊張的問她怎麼了,哪裡不舒服?她說:「不是我不舒服,是家裡的母雞感冒了,一直咳嗽,她只是替母雞去看病,回家在餵母雞吃」. . . .


有一天,她很認真的打電話給我,說既然我抱定不想生小孩的決心,她看到7-11門口有貼黑人小孩的照片,很可愛、肚子圓圓的,她要去幫我問一個,讓我領養!


今天,二姐打來說媽媽在警察局,是現行犯!

然後,大姊匆忙的跑去警局,媽媽正在跟警察討價還價,警察說她的行為要易科罰金,罰10000元,媽媽正在講價,希望警察可以打對折. . . .

而媽媽被警察帶去警局的原因,是因為她在一個工地,看到一張漂亮的椅子,想「順手」拿回家放院子,等我們回家可以在院子喝咖啡,鄉下的警察都缺業績,所以將她以「現行犯」帶走,我媽打電話給工地的主人,還有我大姊,不疾不徐的跟警察回到警局,討價還價,然後工地的主人,則是在一旁幫腔說:「椅子我送她的,讓她回去吧!」


總之,還好我姊姊心臟挺強的,只是她到警察局,也傻眼了!


人家都說家醜不可外揚,可是,不寫覺得自己笑到快內傷。。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帥氣的媽媽 :-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