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08, 2007

政府是最大的詐騙集團!?

就在2007年底,我收到一張由檢察署寄來的的傳票,用大宗平信寄出,所以,第一個念頭是:「又是詐騙集團!」不過,這次還蓋了曾經上過新聞的知名主任檢察官的印章,這也太周全了吧!

後來,我還是一再打電話求證,他們說偵察不公開,要我出席就是了!我才發現...

這次是真的!

打電話給律師朋友、好朋友,他們都覺得好笑,覺得我這個「關係人」,一定會沒事,甚至大家都把件事當作笑話,我雖然也覺得好笑,但其實也很緊張,不過通常我壓力一大,會覺得更好「笑」....

然後就在今天,我出席了,去了貴陽街怪怪的地方,樓下的所謂的法警正在跟一個叼著煙的女生聊天,聊到外面去了,過哪個門時,跟電視上演的一樣,會嗶嗶叫,然後,他才漫不經心的走過來說:「你包包有裝刀子嗎?我說沒有,只有鑰匙」,然後,我就順利上樓去了。(所以,如果我要在法院帶槍進入,其實是很容易的,只要說我帶了鑰匙....)

很多人在等候室,滿滿的人,突然覺得,8度C的天氣下,這邊還比家裡溫暖,雖然這裡沒有一個人真正的願意待在這!

外面服務台法警跟一位歐巴桑聊天聊得很大聲,他們彷彿是靜默的空氣中,刺耳的噪音。

終於,在半小時,輪到我的號碼,卻同時有四個人一起站起來,我們都是「關係人」,可是,大家都面面相覷,因為,我們完全想不起來,我們有什麼關係,在哪見過....

一起進到詢問室,裡面有一個書記官、一個檢查事務官,一條橫木椅。檢查事務官開始滔滔不絕的解釋,為什麼我們四個人在這邊,簡單的說,我們都一樣違反的公司法的第九條,大家都曾經在92到93年間開了公司,公司也都分別停業,但是,都是不同的公司,我們分別都是不同公司的負責人!
由於,四個人看起來很緊張。檢查事務官露出燦爛的笑容,要我們別緊張,這邊一點也不可怕,他長得也不可怕,他手上有上百個案件,大家都一樣,都不知道有公司法第九條,大家都是在申請公司時,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代辦,所以,要我們別緊張現在承認違法就好....

(我不斷在心裡想,拜託,請別再裝幽默了!)

然後,他一邊跟書記官歐巴桑說明,要打哪些字,之後,請我們簽名,就可以離開。然後,又一派愜意的說,這對你們不會造成影響,不用擔心太多,以後小心就是了!

然後,裡面四個沒有關係的「關係人」大家一一離開,留下很多問號,還有兩個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有關係的人!

離開後,我的手機一直響,我跟大家分享了我在法庭的經驗。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!

可是,這就是我的2007年1月8日。

我今天上了一課法律課,也還不知道...
未來,能不能有機會從政或嫁入豪門的機會了!悲傷貌: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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